洪涛进一步解释,网购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货不对板、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 。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,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 ,配送损坏等。申请退货 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,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 、预售期过长、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,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 。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 ,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,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。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
记者调查发现 ,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。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拒绝退款。专家指出 ,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。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 ,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,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,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、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、
洪涛建议,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。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。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 。
